Q: 您好:
我們因為車禍的問題,日前調解失敗,現在欲發存證信函,也一併想申請假扣押,
這兩者孰先孰後,是否有什麼差別呢??能否煩請告知,謝謝!!
A:
您好,
於你的案件中,存證信函只是代表你曾經為一定權利之行使,其實效力並不大,有無必要請自行斟酌。
假扣押則是避免對方脫產,故愈快愈好,而車禍案件的假扣押擔保金約為十分之一,請妥善利用。
至於假扣押之後,則應了解進入訴訟程序的時程會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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