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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款問題


蔡OO 發問於 2007-08-10 | | 其他

Q: 律師您好:
我先生替人作擔保
對方剩十幾萬未還清
帳務公司有寄通知單催討
他都不理會
結果法院來查封我家
原先那家帳務公司已轉入別家資產公司了
當天那位資產公司的人
說會打電話給我們
要如何把剩餘的錢怎樣還
可是等不到他打來
他也未留下聯絡方式
所以我今去法院問
他們只查到住址
沒電話號碼
所以我打算按這個地址去還錢
那我應注意先什麼事項?
要帶什麼證件?
麻煩告知!
非常感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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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一、最好在法院做現金清償,把錢直接繳給法院,如果書記官認為金額計算上有問題的話,可以請書記官發通知,在法院直接清償,並製作債權人撤回執行(或已執行完畢)之筆錄。
二、如果要直接找債權人清償的話,因債權有轉讓,請注意妳先生現在的債權人是誰?要拿收據,並請其提供債務已清償完畢之書狀,向法院撤回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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