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是上次來問關於論壇交易的那位
因為我沒有收取今年所以我沒有構成詐欺罪
這樣對嗎?
另外有朋友跟我說
我是賣家我有權決定要賣給誰,是這樣的嗎?
(不是像yahoo那種競標式的網站)
然後,我也沒有說我要賣給他也沒有要收他錢
這樣我們不算有"訂定契約"是不是?
沒有訂定契約
也就沒有"民事債務不履行責任"的問題對嗎?
被人家威脅說要告我,心中難免不安
想要確認自己真的沒有觸法
請各位幫我解答,謝謝!
A:
一、沒有詐欺,是因為你沒有欺騙對方也沒有向對方收錢的意思。
二、至於契約是否成立,要看交易的流程,也就是雙方意思表示要一致,契約才會成立。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