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關於保密合約

關於保密合約


李OO 發問於 2007-07-27 | | 其他

Q: 您好
我是一位業務,先早在一家以維修皮革為主的公司上班,最近被通知離職,而我又想在這個行業中繼續做,但公司之前要我們簽一份技術保密合約,那時我想我是跑外面的,跟技術部門沒有關係,所以就簽了,但離職後公司卻打電話來說因為之前有簽保密合約中,有一條二年內不得從事相關行業,所以請我不要做同行業的工作,我是想請問第一.是他請我走.那是否合約有效.第二.如果我還是在相關行業中工作,原公司是否可告我



謝謝

瀏覽人數:1455

A:  一、競業禁止條款是否有效,法院仍須視其合理性與否加以審查,並非簽約就一定有效,提問人應告知條款之內容。
二、保密條款與競業禁止條款不同,請提問人注意。
三、違反競業禁止條款,要視其有無處罰約定而定,例如「違反者應賠償、、、元」,但法院縱認競業禁止條款有效,對不合理之金額仍可認其無效,例如超過一定之金額無效。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