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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公司設立.公司組織.稅務 被迫簽下知本票據法律效力嗎

被迫簽下知本票據法律效力嗎


王OO 發問於 2007-07-24 | | 其他

Q: 如不是一欠債、借款原因,而是外力迫使之下簽下的本票是否有其法律效力存在嗎?如對方提出告訴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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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一、不是自願的行為當然無效,但提問人既然已簽下本票,要再舉證(例如有無報警)並非自願,恐怕有困難,尤其票據是無因證券,不以借款原因存在為前提。
二、被脅迫時,依民法第92條規定:「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
三、執票人可能會聲請「本票強制執行裁定」,你可提「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由法院就本票債權之有無作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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