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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糾紛


王OO 發問於 2007-06-29 | | 醫藥農牧業

Q: 您好:

我是上一篇提問房屋買賣糾紛的王小姐,很感謝您的回答!我們是私人買賣,契約是由買方所提,我們目前是已簽了契約,但未簽下本票(約定這星期日來索取)。我們的情形有部分類似兄弟分家,在彼此的土地上一起合蓋了公寓,幾年後,因為一些因素與理念不合,因此雙方協商決定我們將房子與此土地過戶給他們,而他們將錢與另一塊土地以相同坪數交還給我們,類似於土地分割交換的情形。由於已沒有互信的基礎,加上對方一直使計不肯將錢環給我們,因此對方要求我們簽下本票讓我們擔心是否是個陷阱。最後想請問
1. 在簽約後,我們有意願辦理過戶,但不同意簽下本票(200萬),那是否已違反契約?(契約書上有註明若違 約需賠償200萬)
2. 現在我們是否還能在契約書上提出對我們有保障的條約?
3. 怕對方違約一定要簽下本票嗎?不能有其他保障的方法嗎?

感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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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我建議你拿著契約給律師看再作研究,因為我們沒有看到契約內容,很難下建議。
是否違約應該是指是否有過戶與交付價金,與簽本票通常沒有關係,但因為沒有見到契約,所以無法了解。想增加什麼條款都行,但需透過交涉並得到對方的同意。
目前約都簽了,改變或增加內容的機會應該不高了,這些問題都是簽約前應該考慮的,目前只有期望雙方都能依契約覆行了。
最好的方式,花些錢請律師研究一下,明天請律師到場幫忙爭取公平的條款,或許是可以考慮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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