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緣由如下:
三年前我的房屋幫朋友的公司擔保中小企業信保基金貸款(未設定)400萬 (華僑銀行)
本人的房屋原本就有設定之房屋貸款 120萬 (新竹商銀)
去年朋友因為經營不善無法支付貸款
法院就假扣押我的房子了
我的提問如下:
現在房屋要被拍賣了
我請教竹商銀說除非我要承擔那筆公司貸款
要不然就乾脆放棄這棟房子
但是我的房子沒有這麼值錢
(這邊的市價也不過250-300萬)
那不足的部份還要我來清償嗎?
請您幫幫我!! 現在都沒辦法睡好覺了 拜託拜託
謝謝您
A:
一、債務人或保證人,就強制執行拍賣不足額清償部分,取得執行名義之債權人可繼續聲請就其他財產強制執行。
二、華僑銀行部分若是擔任保證人而遭債權人強制執行,可就清償額度轉向主債務人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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