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事由如下:
十年前因公司政策下認購公司未上市的股票
同事間互相作保證人
但二年後公司卻惡性掏空
欠所有人的薪資、勞健保費用、稅金等.......
曾經上立法院申訴卻不了了之
問題是: 跟我一起互保的人至今未還清錢
請問:
1.我名下的車子會不會被扣押或法拍嗎?
2.請問銀行的追溯期最長幾年?
3.我該如何先保護自己的權益?(財產)
4.請問如果我將車子過戶給家人,是否有觸犯到刑法?
5.如果我有薪資扣繳憑單會不會被法院強制扣錢?
6.如果我銀行帳戶裡有存款會不會被扣錢?
非常感謝您的回覆~
A:
一、車輛亦可作為強制執行之標的物。
二、借款之時效為15年,若有繼續強制執行,可中斷時效,使請求權持續有效。
三、可試著轉向主債務人求償。
四、刑法第356條:債務人於將受強制執行之際,意圖損害債權人之債權,而毀壞、處分或隱
匿其財產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五、若債權人聲請,則可扣薪。
六、若債權人聲請,則可扣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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