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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拒絕搬遷,怎麼處理較妥善?


張OO 發問於 2007-04-17 | | 其他

Q: 律師您好:
本人母親的房子租給王先生,訂有契約尚未到期,對方已超過兩個月未繳房租,超過押金,原本希望息事寧人只要對方搬走即可,詎料對方不是拒不見面,就是強橫的表明:我沒錢也沒財產,等我有錢再搬。甚至出言恫嚇,抓我去關我也不怕啦!
對於這種狀況,我們應採取什麼步驟較適當?朋友建議寄存證信函,再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請問這樣對嗎?而所謂強制執行,指的步驟是哪些?
煩請不吝告知,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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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華合

律師

盛達聯合律師事務所

A:  一、租約到期前,必須扣除押租金後,另又積欠二期租金經催告拒不繳納,始可終止租約。
二、可發存證信函催告繳租或終止租約。
三、強制執行遷讓房屋,必需先訴訟(到法院告承租人遷讓房屋)勝訴確定才可進行。欠租部分可同時訴訟,或先行聲請假扣押(若承租人有財產可扣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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