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教各位法律前輩:
如果社區訂定包裹管理如逾期10日未領取,社區管理中心將不負責保管責任(意思指,逾10日後若包裹遺失,社區管理中心及管委會就不負管理之責),請問前輩若照上面所述,如真的住戶包裹延滯11日領包裹時,發現包裹不見了,管理中心及管委會就可以免責嗎
A:
1.如果社區訂定包裹管理如逾期10日未領取,社區管理中心將不負責保管責任->
這部分若是載於社區規約並經社區大會依規章制定會有較強的效力,但可能有不公平契約的問題
2.若非以上情形,而社區管理中心及管委會係受有報酬的管理
2.1若您未同意,該條款不一定有效力
2.2有欠缺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亦即欠缺依交易上一般觀念認為有相當知識經驗及誠意之人應有的注意而有抽象輕過失,您會較有利
3.社區管理中心及管委會是好意施惠行為若有侵權僅在重大過失下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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