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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權益問題


呂OO 發問於 2006-02-10 | | 資訊科技業

Q: 你好
我任職於某科技公司,至今近四年.今年1月,我主管告知我已經無法升遷..要我找尋另一工作.起先已為此主管是基於好意.但於年前,他再次找我說:其實是我公司的副總要我離開,而且已經跟他說過很多次.
基於保護自身的原則,我又再一次與我主管交談(此次我有錄音)...大概的內容,同上述所言.

請問:1.我的情況是否構成-非自願離職
2.我可否向公司要求資遣費
3.我的權益該如何保障...
PS:謝謝你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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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答:公司希望您自行離職,其實是在規避資遣費的支付,建議您可以跟公司人員談,既然公司要您離職,就請求公司簽發非自願離職證明,否則一旦您自動離職後,要跟公司請求資遣費和非自願離職證明,會非常困難,至於您私底下錄音,雖然可以拿來當做證據,但免不了就要花時間做勞資調解,甚至上法院,所以,如果可行的話,先跟公司談好,讓您離職後可以獲得您應有之權利,會是最簡便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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