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店面2年前與二房東租下,我們延用之前裝潢稍改裝(二房東當初說原本裝潢如有需要留給我,如不需要他就拆),日前因二房東與大房東解約(有糾紛),我們直接與大房東簽約,二房東要跟我收之前的裝潢費(開高價刁難),不然就全部拆除歸還大房東,請問裝潢歸屬權是誰的?二房東可以強制拆除嗎?我應該如何處理?
A:
您好,我是高維志律師,處理過很多跟您類似的案件,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給您參考
1、如果是稍微改裝,裝潢所有權應該屬於實際裝潢者,並非屬於您。
2、但具體而言還是要看當初的租賃契約、雙方口頭約定、文字對話紀錄才能判斷
3、為了避免被二房東獅子大開口,或者裝潢被二房東強制拆除,您可以主張對方的行為構成民法侵權行為,委託律師寄發存證信函給二房東,終止租約,並要求依照先前約定辦理
4、本律師擅長處理租賃相關問題或者糾紛,建議您可以提供完整的租賃契約,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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