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事由:本人透過代辦事務所 已買車換現金方式收購中古車一台和一筆資金 合約上是說罰單由租賃公司那負責車也放他們那 本人未有駕照 但一段時間後我收到強制執行多筆罰單未繳約上萬害我被扣薪 還未經我允許酒駕扣牌 罰單事後卻推說是離職會計沒去繳 催他們很多次未果
不好意思 想詢問:他們是否已觸法 我該尋求怎樣的途徑比較適合呢?
我繳罰單的錢有辦法拿回來嗎?
感謝回復
A:
您好,本律師處理過非常多跟您類似的案件,經驗豐富
1、您可以委託律師,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要求限期退還您代為繳納的款項
2、同時,您也可以委託律師,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主張終止借名登記契約,並將款項代為繳納後,向對方求償不當得利費用
3、如果您不知道該尋求何種途徑解決,或者該怎麼拿回繳納罰鍰(罰單)的費用,建議您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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