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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店消費糾紛


張OO 發問於 2024-12-01 | 高雄 |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Q: 我方經營實體玩具店,客人於10/30使用FB私訊,要求線上代抽本店自製一番賞,並要求使用賣貨便(貨到付款)
因該名顧客在此次消費前與本店已有兩次交易紀錄,皆是線上詢問商品後,使用賣貨便(貨到付款)皆有完成交易,故同意讓客人以此方式消費
【本套自製一番賞共200抽,有20大獎娃娃+最後賞娃娃,其餘獎項為各種盲盒周邊,客人消費前的狀態為已抽96抽,剩餘104抽】
消費過程客人因沒抽到自己想要的商品34號獎,陸續追加抽數,抽到累積60抽時,店員在配率表上漏貼了一個146號大獎娃娃已出獎,客人亦無發現自己已中該146獎品
後續客人為了抽中34號商品,繼續追加20抽,仍未中34號獎,此時剩餘24抽,客人詢問仍有幾個大獎未出,正確為2大獎娃娃+最後賞
因60抽時配率表漏貼「已兌換」貼紙,所以此時配率表是呈現3大獎娃娃+最後賞
*此時現場客人較多,店內僅一人作業,亦有現場客人在排隊等抽該商品
客人向本店提出抽完剩下大獎送他最後賞的小遊戲,我方同意後繼續進行消費,後續在最後五抽時抽出34號獎品,並發現獎單漏貼
本店向客人提出以總消費9折補償,客人當下同意,並請我方開賣貨便。
商品要寄出前,因客人表示在日本玩,要延後至11/10寄出,我方同意,並於客人指定日期寄出商品。
商品寄出後於11/15第一次提醒取貨,11/18第二次提醒,11/19第三次提醒,並寄簡訊通知,商品仍未取件並退回。
11/19簡訊通知後,對方回訊人表示是他老婆,並指出我方欺騙他老公,約定11/30要到我店協商處理。
11/29我方簡訊詢問約定時間,未回覆後打電話詢問,告知11/31才下來,11/31當日簡訊告知無法來,並提出可買單刮中漏貼獎項前的金額
並表示我方欺騙他,他是為了146號抽才那麼多,但對話紀錄總共4次清楚表示他要34號
而後一再拖延至今,我方該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消費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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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我是高維志律師,處理過很多跟您類似的案件,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給您參考
1、建議您可以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建立明確的消費準則,可以適用於將來其他客戶。由律師擔任法律顧問,也可以在第一時間協助您跟客人協商,避免事情更加嚴重與複雜
2、現階段建議您可以委託律師寄發存證信函給客人,明確主張我方立場,並引用法條跟對方說明。
3、後續對方可能對您提出詐欺罪告訴,建議先蒐集相關證據,截圖雙方對話紀錄加以自保
4、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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