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想詢問,我本身有投保工會勞健保,那我在其他公司當臨時工這樣其他公司也需要幫我投保勞健保嗎?? ? ? ? ? ? ? ? ? ?
其他公司會有勞健保罰款的問題嗎?? ? ? ? ? ? ? ? ? ? ? ? ? ? ? ? ? ? ? ? ?
A:
您好,
因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是強制性的社會保險,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規定,只要僱用員工滿5人以上,雇主就必須要替員工辦理參加勞保、就保及災保,這項責任不會因為員工已在工會加保而免除。
因此,如您擔任臨時工之公司員工滿5人,雇主仍必須在您到職當天幫您加勞保。無論您有幾份工作或是否已參加勞保,皆可重複投保。
健保部分因不需和勞保綁在同一單位,只需在其中一份工作中投保即可,以免發生「重複投保」之情形。
如有其他問題或需協助,歡迎與本所聯繫。
誠之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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