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在6/28(13:20)等紅燈時遭到後方小客車追撞車尾,事後初判表出來也表示我無肇責對方權責。請問除了車損賠償之外我可以向對方要求賠償營業損失嗎?我只要求進廠維修之日期。
A:
多元計程車的車輛是工作使用,車輛沒有辦法上路就無法營業,因此可以請求營業損失。
營業損失一般來說的計算式:無法營業日數x每天平均損失金額=營業損失
這個算出來的金額就是可以跟對方請求的部分。
所以要能夠說明:
1. 幾天無法營業?如您提到的進廠維修的日期,提出進廠維修的證明就是可以證明的方法。
2. 無法營業的日子裡每天損失是多少?多元計程車不像上班族領固定薪水可以算出每天多少錢,只要沒跑沒營業就沒錢,不容易提出每天損失金額,所以通常是回溯估算,提出自己過去一段時間(如3個月到6個月)的收入支出證明,計算平均每日營業損失,或是使用交通部統計處計程車營運狀況調查報告等官方的數據作為標準,有時也會以公會提供的每日營業損失金額作為參考,重點是有一個計算基礎且計算得合理,就可以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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