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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教練成立工作室還是成立公司


陳OO 發問於 2024-07-20 | 臺北 | 文化、運動、休閒及其他服務業

Q: 請問個人潛水教練,透過社群平台Instagram或是Facebook曝光課程資訊招生,學員透過訊息回覆報名,匯款收取學費,上課地點不固定,可能在台北、台中、小琉球或是綠島(學員在哪教練就去哪上課),可以只成立個人工作室營業,還是一定要成立公司才能全國範圍營業。

潛水的課程學費範圍在13000~22000元不等,因為是個人教練,有需要開立發票嗎?

謝謝解答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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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的問題可以分為三個部分,以下分別回答您:
(1) 個人潛水教練應該開設工作室還是公司?
首先,工作室其實就是獨資商號或合夥的一種形式,考量到您提及是個人經營,因此成立工作室便會採用獨資商號之組織型態。具體要設立公司或是工作室可以依您營業的範圍及稅務問題綜合考量後進行選擇,詳細可以參考以下第二及第三題的回答。
(2) 如果選擇成立個人工作室,營業範圍會受到限制嗎?是否要成立公司才能全國營業?
獨資商號的管轄機關是各地方縣市政府,因此獨資商號的經營範圍僅限申請的縣市,若同時在多個縣市經營,就需於經營範圍的多個縣市都申請商業登記。反觀公司的管轄機關是行政院經濟部,因此公司設立登記後,經營範圍就包含全國。
(3) 潛水的課程學費範圍在13000~22000元不等,因為是個人教練,有需要開立發票嗎?
是否需要開立發票關乎最後選擇設立的是公司還是工作室 (獨資商號),如果選擇設立公司,就必須要申請發票,負擔5%的營業稅;反觀工作室,倘若符合「小規模營業人」條件,亦即每月營業額為新台幣20萬元以下,就可以申請免開發票但仍需要記錄相關的交易資料以便報稅(例如開立收據),營業稅率為1%,但如果工作室的每月營業額新台幣20萬元,也須負擔5%的營業稅。
除了營業稅之外,也應考量需負擔的所得稅,如果設立公司,就需要負擔20%的營利事業所稅;若設立工作室,不論是否為小規模營業人,都不需要負擔營所稅,因為工作室的利潤最後是併入個人的綜合所得,課徵綜合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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