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教律師:
緣由如下:
因生意需要,用父親房子向銀行借二胎房貸
四、五年來按月還款也都正常
直到2、3個月前因最近生意欠佳,以致繳款時間拖延
日前已收到銀行經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公文
請教律師:
1.可否在收到法院強制執行公文後提出異議?(因我不是不還錢,只是時間拖延而已)
2.提出異議後是否會和銀行上法院開庭?(因我想透過開庭向銀行爭取展延還款,之前私下跟銀行談此事,卻
要我把這幾期補足再說,就是目前有困難才提,但他卻不理)
謝謝律師解惑!
A:
一、請先釐清銀行執行之執行名義為何及有無異議理由,而決定是否異議,或有無其他爭議程序。
二、強制執行之異議,原則上不會有開庭審理問題,除非另行起訴始有開庭,至於執行法官除非有必要,否則也不會訊問兩造。展期問題,未必須開庭,也可私下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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