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1月時在高雄某家具行下訂一組沙發,當時接洽的業務(現在已離職)說我們更改尺寸不用錢等到房子好了再去跟他們確認就好。當下付了五千塊訂金。
五月底時,去現場確認尺寸布料店長說改規格要加錢。我們說當初的業務說不用,他說一直都要。我們也打電話去詢問我們朋友(我們同一位業務)他說此業務當初也跟他們說不用錢。況且,當初下訂的明細單項目只有寫一組沙發三萬九。沒有寫到任何加錢費用。
過程中,不是很愉快,所以我們決定不購買,跟店長說訂金給你們沒收,我們不訂了。店長說不能退,因為明細單上面寫不能退貨。我們說都還沒有開始製作何來不能退貨。而且我們是願意給他們沒收訂金。他堅持我們不能退貨強迫我們一定要買。想請問律師如果不繼續理他可以嗎?
A:
您好,我處理過非常多跟您類似的案件
1、您可以委託律師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解除契約,拒絕付款
2、同時,您可以向行政院消保會提出申訴,並申請消費爭議調解
3、本律師有多次協助消費者,面對購買家具衍生消費糾紛後,成功退費的經驗
4、如果需要協助,建議盡快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
上方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因此可以確定一定是跟律師本人聯絡。
加Line 請告知姓名電話與居住縣市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