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智慧財產權.營業秘密 DEMO網站放入品牌商品問題

DEMO網站放入品牌商品問題


JOOO 發問於 2024-05-29 | 臺北 | 其他未分類業

Q: 您好,請問DEMO網站,放到網際網路供測試及瀏覽,並未涉嫌營利販賣行為
透過網際網路所取的的商品圖及品牌圖,有各種大大小小不同類別的品牌商品,放到DEMO網站中
並同時進入DEMO網站首頁有放了一份網站聲明,
「本網站屬DEMO功能使用,無實際營利販售之行為。本網站使用之圖片、文字內容由網際網路所取得,若有侵權疑慮,煩請告知,我們將其移除」

請問這樣會涉及不法或侵權疑慮嗎?謝謝您

智慧財產權 商標權問題

瀏覽人數:128

A:  您好,關於智慧財產權之侵權疑慮等,提供以下初步看法供參:

就商標部分,根據我國商標法之規定,若未得商標權人同意,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於註冊商標之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為侵害商標權。而商標之使用,係指為行銷之目的,而將商標用於商品或其包裝容器、有關之商業文書或廣告等。根據所述情形,您於該DEMO網站使用品牌圖片,若無實際營利販售之行為,則尚不符合商標使用之「行銷之目的」要件,涉及商標權之侵害的疑慮較低。

就著作權部分,根據我國著作權法之規定,著作權人專有重製、公開傳輸其著作等權利,而於網路上所儲存之商品圖片及品牌圖片等,應為受著作權法保護之美術或攝影著作等,若未經著作權人之同意,原則上不得任意對此等著作進行重製或公開傳輸。惟若符合著作權法第65條第2項規定之「合理使用」情況,則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因此,需要確認DEMO網站是否涉及商業目的、例如是否受客戶委託而測試等,以及對著作權人之潛在市場價值及現在價值有無影響等,始得認定有無主張「合理使用」之空間。

以上僅為原則性、通案性回覆,具體情形仍應以實際個案為準,若有任何疑問,歡迎至本所預約諮詢。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