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大律師您好~
請問:
1、若有限公司所開之支票跳票後,於該公司未辦理歇業前,可否對其負責人聲請支付命令或假扣押?
2、可有其他方式得請求跳票的款項嗎?
以上問題謝謝您的回覆
A:
一、除非負責人有背書或故意以支票詐欺取財構成侵權行為(須舉證),否則不論公司有無歇業,均不得以公司之支票對其負責人聲請支付命令或假扣押,僅能針對公司聲請。
二、若公司無資產,則債權恐將淪為呆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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