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想請問買了中古汽車三個月後發現是事故車,原車商在交易前都未如實告知車況,有意隱瞞,說是原鈑件原漆無事故有認證。買賣合約書卻沒有提到也沒有給認證書,只有壓「此車保證非重大事故非泡水車」。交車後車主在車業相關店家被告知方向機換過、有烤漆補土、及左後葉子板有被撞過,有被夾過的凹痕及焊接、螺絲拆過的修補痕跡。
1.可以向原店家要求賠償或退車及精神損失嗎?
2.可以使用什麼途徑
3.原車主想即時停損避免損失更多財務(例如:車價跌落、未如實告知車況造成的修繕費),車子若已預定售出給別的店家的話,還能向原店家求償嗎?
5.原車商是否屬於詐欺?
A:
您好,我是高維志律師,處理過很多跟您類似的案件,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給您參考
1、您可以向行政院消保會提出申訴,並申請消費爭議調解。
2、同時,可以委託律師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要求負擔瑕疵擔保責任,並減價退費,或者修繕。但無法要求精神慰撫金(精神賠償)。
3、即使是故意不告知瑕疵,也不等於構成刑法詐欺罪。多半會被法院認定為屬於民事糾紛
4、本律師處理過不少二手中古車買賣糾紛問題,如果需要協助,或者不知道後續該怎麼維護自身權益,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
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您無法得知是誰回覆您的問題。
但上方本人留下的LINE ID:lightkkao,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因此可以確定一定是跟律師本人聯絡與諮詢。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