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事由如下:
之前車被偷,然後警察找回來了
可是報案時警方未寫相機遺失
但警方在不同天問過竊車人竊車地點
他的回答都不ㄧ樣
當時車找回來時我在警局呆呆的
因為臨時不知該怎麼處理
我才20歲,而且法律問題也不懂
一時間不知道該怎麼處理才好
請問:
1、該如何向竊盜者提出告訴呢?
(現在要寫狀紙,沒寫過>.< )
2、告訴的期限又是多久? 如果超過還可以提出告訴嗎?
(我只想要回我的相機)
3、狀紙的重點要寫什麼好?提出告訴會很貴嗎?要如何繳費呢?
以上問題謝謝您的回覆,感激不盡
A:
1.依您的情況,至警察局做筆錄提起告訴成本較低,但請檢附擁有相機相關證據。
2.竊盜是公訴罪,追訴權時效為20年。
3.說明擁有相機、因何事有何人可證明相機在車上、表示追溯犯罪的意思。刑事告訴不用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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