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們在簽訂網頁外包合約時,合約為敝公司提出,在合約內容中,甲方為:公司方、乙方為:接案者。
當前,乙方突然提出解約,但我方(公司方)不同意,並想訴求損害賠償之責任。
但我們在合約無論是「進行中、結案、智慧財產等」都有提到,若接案方造成我們損失,我們將提出損害賠償。
然而,在合約終止的條文中,共有三條:
1.雙方若有人提出終止,需兩方之同意,否則可要求對方損害賠償。
2.若乙方應故要求終止契約,且甲方不同意,需退回價金並要求「甲方」提出損害賠償。
3. 若甲方應故要求終止契約,且乙方不同意,「乙方」可提出損害賠償。
其合約在各處都是當「乙方」若違反規定,則「甲方」可以提出損害賠償。
但在簽訂合約時,我們沒有發現印錯的事項,因此現在不知道該如何自救?且乙方明顯因故不做此案,造成我們商業損失。
A:
您好,我是高維志律師,處理過很多跟您類似的案件,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給您參考
1、建議貴公司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協助審核每一份合約,並確保內容無誤,否則將來勢必再發生類似的事件
2、本律師有擔任公司、企業的法律顧問,經常處理合約相關問題
3、如果合約未載明,仍可依照民法債務不履行規定,委託律師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終止契約,並要求賠償。
4、如果對方仍不理會,再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求償違約損害賠償。
5、建議提供完整合約,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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