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提告:黃芷櫻
本所受國際增高團隊委託,對你全部對聊已經進行審核,你該行為屬於詐騙惡意向商家進行訂購,拒不配合,即將進入申訴程序,擬定納入台灣司法院失信人員系統,嚴格執行限高令!
相關函件3個工作日於海關提取你個人詳細地址宅配。預計113年3月1日14:00在新北市法院開庭(具體地址可見件)請注意查收相關函件(請攜帶本人有效件)如缺席則視為放棄,請做相應準備材料。
這段話是我收到的簡訊
請問法院是不是不會以簡訊通知?
A:
您好:
對方的行為恐怕是詐騙行為,建議與其聯絡方式一律封鎖,原則上對方不會提告,所以請不用理會,也不用擔心,如仍有疑義,請打政府反詐騙165專線確認對方專線是否已經回報為詐騙電話。
若日後對方有進一步任何作為,等你收到文中所謂的相關函件(尤其對方表示已訴訟中),你可以再與165確認該文件的真偽,或是屆時可以再詢問律師該如何處理即可,請不用擔心。
以上建議謹提供參考,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Line@帳號: @462lvl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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