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消費者糾紛.公平交易 網拍客人訂貨不取貨惡意棄單

網拍客人訂貨不取貨惡意棄單


顏OO 發問於 2024-02-15 | 臺北 |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Q: 網路上交易客人訂貨不取貨不回覆訊息
導致賣家損失商品代墊費用
有客人過往交易的電話
但沒有姓名及住址
請問該如何提告拿回代墊費用
或是有什麼辦法能懲處他們

消費糾紛

瀏覽人數:280

A:  您好:

如欲循民事訴訟途徑請求買方付款,若不知買方真實姓名,於起訴時可先註明「真實姓名不詳」,並於起訴狀內詳細說明交易經過,並提供相關交易紀錄(如對話、照片、系統訊息等等),請求法院向交易的平台調取被告之真實姓名及住址,之後再具狀更正正確被告姓名及住址即可。

如認為買方係故意詐欺行為,亦可考慮循刑事途徑(報警)處理,惟所謂「詐欺」係指被告一開始即係基於詐騙的想法與您做虛假的交易,一旦您報警做此主張,將來可能會跟民事的主張相衝突(蓋因民的主張雙方係有真實交易的意思,只是買方後來違約沒有履行而已,並非認為契約不存在),而且刑案的證明難度較高,會較為難以定罪,檢方亦可能認為此屬純粹民事交易糾紛,故建議仍循前述民事途徑處理或較為妥當。

以上簡單意見供參,謝謝。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