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是一個經營網拍多年的露天賣家,多年來因為跟某位露天客服結怨(因這客服長年多次處理我糾紛案件嚴重不公下曾被我電話中兩度批罵而口角..)而常被公報私仇式地歪曲判案不斷對付..。今年1/2跟某露天買家約定好10天左右幫他從大陸廠商那新進貨某個他預購指定要的商品款式來臺灣出貨給他。不料那位轉帳付款給我的0分買家,於中途反悔違約嗆說不要交易了並投訴到露天客服區去。沒想到這位露天客服,竟然於1/8就於客服信件區要我24HR內出示出貨的寄件證明與物流單號給他們否則予以處份,但因為那幾天我剛好重病復發下不克去看信與回覆解釋該貨品還沒轉運到臺灣與能寄件。於是1/9下午起我就被這個亂判案(1/2~1/8才六天啊!)的露天客服直接停權帳號沒法做網拍生意!
等到1/12貨品到了台南後我打包郵局寄件給買家,並於當晚拿著郵務單號等資料兩度寫信向露天客服申訴我帳號復權,這露天客服卻完全置之不理不應。1/15、16兩天買家所在的桃園郵差兩度按址投遞給這買家,根據單號所查的資料顯示這買家都不在家。該包裹存留在中壢郵局15天後於1/31開始退回我台南郵局這,於是我於2/1於露天客服區寫公開信給露天官方證明是買家惡意棄單不取而非我收錢卻不出貨,但該名露天客服竟兩句話簡要答覆我說「得這買家通知他們有收到貨」才能復權我帳號並立刻結案。我當晚再度寫新信(第四封信了)與提多項證據證明並說明依消保法規定預購特製商品不得片面取消並批罵那位客服幾句,但是這位露天客服竟然故意拖等到隔天2/2週五下午六點所有客服人員皆放假了後,才於信件中複製貼上給予前一封信同樣的制式回覆。本來我想等那買家報警去歪告我詐欺後我再依法反擊,可是心虛的買家卻僅一再揚言付款沒收到貨可他一個月來都不敢報警與提告!請問:已經被封了露天帳號一整個月不能做生意,能法院提告這個曲解法規的露天客服或買家是侵權或違反哪條法律而嚴重損害我權益與收入嗎?謝謝大家
A:
您好:
您與露天平台間,以及您與買家間,係兩個不同的契約關係。您與買家間應係買賣關係,如認為買家的行為有何違約之處,可循違反買賣契約約定請求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或認為買家的行為已經侵害您的權利,亦可以主張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至於您與露天平台間,亦存在契約關係,惟其契約內容應係在您註冊、使用平台時,已經點擊同意方式所成立之定型化契約約款,故您與露天間的契約內容應查詢該等約款始能得知。倘若認為露天客服替露天執行職務的行為,有何違反您與露天間的契約關係時,亦如上述可以主張違約之損害賠償,或依民法侵權行為主張之。
惟無論何者,因民事案件須由原告舉證,而舉證之所在為敗訴之所在,倘若原告舉證不足時,法院便會判原告敗訴(無論被告是否或如何答辯)。因此關於本件爭議,其重點仍會在於舉證,以及說明與您欲主張的契約或侵權行為間的關聯性為何。依目前情形,建議可考慮是否透過其他管道與您所稱的客服人員以外的露天人員聯繫進行後續申訴、商討為當。
以上簡單意見供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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