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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臨時取消工程賠償金

臨時取消工程賠償金


蕭OO 發問於 2024-01-18 | 新竹 | 營造及工程業

Q: 已和業主簽訂委託裝修工程合約,在工程進行中,業主臨時告知取消整項部分工程內容,如「水電工程」全項。

其工程人員已將工作時間預留給此工程,業主臨時取消,工程人員無法在短時間內找到其他工程,填補空窗期。這部分是有機會可以向業主求償空窗期的損失賠償嗎?

契約之訂立與糾紛 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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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依照所述,建議先審閱確認您和業主簽署的委託裝修工程合約中,是否有相關約定。另外,民法第511條規定:「工作未完成前,定作人得隨時終止契約。但應賠償承攬人因契約終止而生之損害。」如果您的情況已符合民法第511條之情形,應得依照該條但書向業主(定作人)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簡要答覆,如果仍有疑問,歡迎與本事務所聯絡。

林慈政律師
德霖謙煦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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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 (04)2201-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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