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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香港律師事務所的提告簡訊


林OO 發問於 2024-01-10 | 高雄 | 其他

Q: 我透過Line 加了一位減重師,他們因為一直強調只有貨到付款,所以我付錢購買了兩次商品覺得會不會是詐騙,寄來的東西也都是大陸製造且包裝文字參雜韓文日文簡體中文。
所以第三次我沒有去領貨,包貨還未到期被退回去,我就收到以下的訊息警告,請問我該理會嗎?我去查詢這個事務所是香港的,但我已經將減重師刪除好友了。
我的姓名:
Deacons律師事務所已接收國際減重改善部門委託,指派本部門法務專員就你本人惡意訂購事件告知事項。致函如下:一、你本人惡意訂購,封鎖減重師,單方毀約逃單,態度惡劣,如未經協商未按時領取即將追究你的一切責任,依據法律條約該行為已屬於惡意訂購并不履行取貨。你本人的行為嚴重影響減重國際改善部門的經濟損失。請你本人收到本行後24小時內處理該事件!二、與你本人未能在規定時間內處理好取貨事件,國際改善部門將採取進一步法律措施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包括但不限於:1、向你當地法庭提交你得個人資料和照片並申請對你本人採取財產保全措施並依法提起訴訟;2、請求法庭判決你本人取貨金額及利息並賠償30萬;3、請求法庭判決你本人承擔此次處理事件所造成一切損失!請儘快取貨聯絡減重師處理。
Deacons律師事務所此致

消費糾紛 電子商務法規 電子商務 公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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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我是高維志律師,處理過很多跟您類似的案件,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給您參考

1、您可以不取貨也不用付款。對方是來路不明的食品,請避免食用否則傷身、並且求償無門

2、如果您年滿20歲,並且擔心被告不知道怎麼做,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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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您無法得知是誰回覆您的問題。


但上方本人留下的LINE ID:lightkkao,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因此可以確定一定是跟律師本人聯絡與諮詢。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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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988679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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