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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離職前特休休假

離職前特休休假


張OO 發問於 2024-01-04 | 臺中 | 文化、運動、休閒及其他服務業

Q: 您好,公司特休採週年制,本人到職日為2020/2/5,想要今年2024/2/14提離職。因屆時到職滿四年,享特休14天。若預計離職日為2024/3/14
1.請問離職日前能否一次休完14天特休?
2.離職日為3/14,實際最後進辦公室日期是否為2/26?
3.因工作滿四年,預告期為30日。特休假是否僅適用於有上班的星期一至五?
4.勞健保是否2024/3/14才退保?

謝謝

勞動契約 離職與資遣 請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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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依勞基法第38條第2項規定:「前項之特別休假期日,由勞工排定之。但雇主基於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或勞工因個人因素,得與他方協商調整。」原則上,特休之安排係由勞工排定。惟如欲於離職前一次休完,恐發生與預告離職期間之目的(完成工作交接及離職程序等)牴觸,而發生爭議,提醒您注意。

特別休假原則上適用在非例假日或休息日以外之正常工作日。至於勞健保之退保,原則上應與離職生效之日同日為之。

以上簡單說明供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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