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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董事代表公司向銀行借款

董事代表公司向銀行借款


小O 發問於 2023-11-01 | 臺北 |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Q: 請問「有限公司」董事持股65% ,4位股東各持股1% ,另位股東持股31% ,若公司要向金融機構申貸款項,需要幾位股東同意?還是只要持股65% 董事同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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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感謝您的提問:
首先,有限公司向金融機構貸款部分,法律上並無明文規定需有幾位股東同意,端看各金融機構是否有額外約定需公司出資額超過一定比例之股東同意,惟借款人需為公司負責執行業務及對外之代表之董事,故仍須看金融機構之要求。
另外,需注意倘公司之負責人未經其它股東之同意擅向金融機構貸款而造成公司有所損害,可能遭股東依公司法第23條第1項:「公司負責人應忠實執行業務並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如有違反致公司受有損害者,負損害賠償責任。」之規定請求賠償,或提起刑法第342條之背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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