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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中午外出返家吃返回公司出車禍

中午外出返家吃返回公司出車禍


李OO 發問於 2023-10-22 | 臺北 | 製造業

Q: 不好意思想請問一下⋯公司有供應午餐而沒有強制一定要在公司吃⋯公司離家近而就買東西回家吃⋯在返回公司途中發生車禍⋯請問一下這樣有算職災嗎?
公司認為有供餐是我不吃而外出⋯算我是私人因素不算職災⋯

員工職業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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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依照勞工保險局依法訂定的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第17條規定,被保險人於工作日之用餐時間中或為加班、值班,如雇主未規定必須於工作場所用餐,而為必要之外出用餐,於用餐往返應經途中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視為職業傷害。
午休時間外出用餐必須符合以下的要件,才會被認為是職業傷害:
1.雇主沒有規定必須在工作場所用餐
2.必要的外出用餐
3.必須是用餐往返公司途中
4.無酒駕、無照駕駛等違規駕駛的行為
若符合上述要件,勞工外出用餐遭遇事故受傷,可認定是職業災害。

公司雖然有提供員工午餐,但公司並未強制要求員工皆須在公司用餐,於工作日的用餐時間外出用餐,應可視之為必要,於返回公司途中不慎發生車禍,如無任何重大交通違規行為,仍應屬勞動基準法第59條所稱之職業傷害,公司應依法提供職業災害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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