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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協議新增內容問題


詹OO 發問於 2023-10-06 | 苗栗 | 製造業

Q: 您好,我司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審閱保密協議時對方欲新增如下事項,煩請協助確認是否適宜,不勝感激。

1. 收受方不得刪除、套印或污損機密性資料上(無論原本或複製本)之著作權、商標、標誌、圖說或其他所有權通知。於本合約終止或屆滿後,或經揭露方書面之要求後,如客觀上可得返還,收受方應立即返還,否則應立即銷毀所有自揭露方取得之機密性資料。此外,收受方得依法規定保留任何機密性資料之文件、筆記、複製本或其他部分。
>>請問最後一句收受方保留部分是否有洩漏機密的可能性?

2. 機密性資料不得用於違反美國或其他經指明國家之技術出口管制法律或法規(如本條所列之法規確實有適用)之用途及方式。
>>請問此句是否需調整?

3. 注意事項:
a. A(我方)不就任何揭露給B(對方)的機密性資料進行擔保,若後續有使用該資料之需求,請於使用前妥善評估適法性。
b. 請留意不得就機密性資料以任何形式複製或模仿。
>>請問注意事項ab是否有其必要性?

4. 有發生依本合約應由B(對方)付保證、違約、賠償等之責任者,其係因可歸責於本產品原廠商之責任所致時,B(對方)不負本合約之任何保證、違約及賠償責任,亦不負民法買賣之擔保責任,但B(對方)應協助客戶向本產品之原廠商商議求償。
>>請問歸責於原廠商是否合理呢?

契約審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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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我是高維志律師,處理過很多跟您類似的案件,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給您參考
1、可以提出違反保密條款的違約金條款或者懲罰的約定
2、另外,建議可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協助草擬整份合約,保密條款無法單從幾條合約條款就規範清楚
3、本律師有擔任各家公司企業的法律顧問,如果有相關需要或者問題,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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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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