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問如果員工守則有規定 沒打卡視同當日事假(不支薪) 但當日有準時上下班 並提供勞務工作 只是忘記打卡 這樣違法嗎 雖然一開始員工守則有規定沒打卡不給錢
A:
您好:
如果忘記打卡,但員工確實有依約定出勤提供勞務且可以提出證明,像是工作聯繫紀錄、郵件或者同事證明,而雇主還是以勞工忘記打(刷)卡為由,扣發勞工的薪資,就會涉及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的規定。
勞資糾紛可以先行向勞工局申訴或申請調解,亦可委請律師先代為寄發存證信函表達維權意旨,限期請求改善,如改善未果,可逕行對其進行相關法律爭訟程序。
以上建議謹提供參考,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Line@帳號: @462lvl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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