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你好:
我是一個網路店家,
有人用我的真實姓名電話及EMAIL再網站上賣東西,也就是說把我的資料洩漏出去,但是我不知道他是什麼人,這兩天就有好幾位網友打電話要跟我買東西,我才知道這件事,請問我要如何告他?
拜託你了,謝謝
律師
A:
你好:
建議您先向這些網友查明,到底對方是以何種手法冒用你的名字去販售物品。一來可以藉此決定要如何搜證,以便作為將來訴訟之用;再者,對方到底侵害你什麼權利,或是可能觸犯什麼刑罰,也都必須從他的犯罪手法去決定。
以你目前你所提到的情形,對方用你的名義,在網路上販賣物品,如果在網路上已經刊登足以識別出你的身分的資料,那麼他的行為可能會構成刑法的210條及220條的偽造準文書罪.而如果他不但利用你的名義,而且用來詐騙網友的財物,那麼他的行為可能還同時構成詐欺罪.另外,如果他搜集你個人資料的手段不合法,還有可能觸犯如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等法律.
所以,要正式提出告訴或告發之前,應該先把對方的犯罪或侵權事實弄清楚,同時把可能被消滅的證據,例如網頁上如何冒用你名義的圖文,即時地加以存證,以免將來對你自己的主張難以舉證.
參考法條:
刑法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220條:在紙上或物品上之文字、符號、圖畫、照像,依習慣或特約,足以為表示其用意之證明者,關於本章及本章以外各罪,以文書論。
錄音、錄影或電磁紀錄,藉機器或電腦之處理所顯示之聲音、影像或符號,足以為表示其用意之證明者,亦同。
A:
這應該是提出偽造文書的告訴
請電信警察幫您查刊登虛偽您個人資料給網站的IP位址為何?
然後再尋線看可否找到犯罪行為人喔!
至於提告的方式,可具狀也可以按鈴申告
如有其他問題,歡迎來電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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