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因為詐騙案被起訴(就是詐騙集團的車手)
在一審的時候法官判我緩刑
當時檢察官也無異議
然而在一審宣判緩刑之後,檢察官卻再度起訴
起訴原因是因為我沒跟被害人和解
可是我只負責領錢部份,我哪知被害人是誰
結果檢察官上訴成功,緩刑變有期徒刑
請問
1、如果我再上訴的話還有機會維持一審的緩刑嗎?機率是多少?
2、像我這種案子的法律追溯期又是多久呢?
以上問題謝謝您的回覆
A:
您好,
1、機會不大。
2、沒說明何時犯罪,無法了解適用新刑法或是舊刑法關於詐欺罪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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