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因遭胞弟偽造文書簽屬本票,若要走法律途徑,除了提告胞弟偽造文書
是否還需要提出本票不存在的訴訟呢?
目前沒看見本票,對方相關資訊也不清楚,所以想了解若提出訴訟需要哪些相關資料?
另外,想要杜絕此情況再持續發生(因目前耳聞又有簽屬其他本票)
我本人可以進行改名來杜絕嗎?
謝謝律師們協助回覆~
A:
您好,
如遭他人偽造文書簽屬本票,除了提告偽造文書外,如有執票人對您請求支付或向法院聲請作本票裁定時,您就需要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
但目前您還沒看見本票,也還沒有人對您請求支付,執票人相關資訊也不清楚,所以可能要再稍待。
您如改名,只能針對改名後之本票加以防範。
以上回覆僅供參考,實際狀況還是要視個案具體狀況才可以提供更具體的建議。
如有任何問題,再請不吝來電賜告。
陳麗雯律師 敬上
泓廷商務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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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因您尚未見到本票,縱然提出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訟,亦無法特定該標的本票。甚至,若提起偽造有價證券之刑事告訴,恐無法提出偽造本票之確切證據。建議可待本票執票人對您聲請本票准予強制執行裁定後,再行救濟,屆時您可以:
1、民事上以該本票係遭偽造為由提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訟並聲請停止執行,之後可調閱卷宗將該本票之相關卷證蒐集。
2、將以上本票之卷證資料整理後,再行提出刑事偽造有價證券之告訴,以保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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