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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票諮詢


楊OO 發問於 2023-07-13 | 臺北 | 營造及工程業

Q: 設計師欠我先生公司款項,當初叫設計師開立本票3張180萬,去年一張,今年一張,這2張都到期了,沒有兌現,另外一張,明年才到期,請問律師,本票有作用嗎?可以提告嗎?追溯期多久呢

票據法 本票裁定與支付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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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本票的執票人無法如願向發票人請款時,可以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

依票據法第22條第1項規定:本票的權利3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有記載到期日的本票,從到期日起算3年內;沒有記載到期日的本票,從發票日起算3年。

但是,超過3年的本票,執票人還是可以向債權人法院聲請裁定本票強制執行,因為執行法院只會形式上審查本票是否符合票據法的規定,並不會管時效的問題。只是,超過時效的本票,債務人可以另外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主張本票債權已罹於時效而不存在,而請求停止執行。

以上回覆僅供參考,實際狀況還是要視個案具體狀況才可以提供更具體的建議。

如有任何問題,再請不吝來電賜告。

陳麗雯律師 敬上
泓廷商務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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