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美髮公司退股問題

美髮公司退股問題


張OO 發問於 2023-07-01 | 新竹 | 其他

Q: 美髮公司
退股問題
與合夥人提出要退出並出售股份 合約裡有明確的列出 公司滿3年退股 是返還投入資金的60% 合夥人表示公司為預留足夠資金來返還退股金額 要用店內等價商品來補足金額。

請問用等價商品來支付退股金額是可行的嗎
合約上寫的返還投入金額的60% 我應該有權利提出反還的60% 是現金而不是店裡的二手商品 例:桌子、椅子、電氣產品、裝潢等商品 (使用3年)如果可以商品的折舊如何計算

契約審閱 契約之訂立與糾紛

瀏覽人數:278

A:  按民法第689條第2項規定「退夥人之股分,不問其出資之種類,得由合夥以金錢抵還之。」基於契約自由原則,於不違反強制、禁止等規定之情形下,關於退夥後合夥出資之返還,本得任由當事人自由約定,必當事人間無約定,方有適用民法有關合夥契約相關規定之餘地。因此,本件,於合約規定公司滿3年退股,返還金額為投入資金之60%之規定,應屬有效。
您延伸的問題都涉及比較細的法律層次,建議您攜帶資料由專業律師規劃後撰擬相關文件及討論方向以保障您的權益
若需更近一步討論請洽
博全國際法律事務所 陳建州主持律師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40號9樓
0928-789-787(Line 亦同) / 02 2700-8857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