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您好,首先依照目前稅務法規,如透過網路平台進行營利事業需進行稅籍登記,惟營利事業主體是要以公司或商號形式,除法規之特許行業一定要公司登記外,並未強制要求一定要公司或商號,惟特許行業中有「短期補習班業」,由於您有提到您的平台是提供使用者可詢問老師,因此還需進一步評估是否會構成主管機關所認定之「短期補習班業」,如是則須符合相關法令取得特許並設立登記公司進行營運。
又您提到平台與老師間之合作關係,可能需注意合約內容除明確約定分潤方式外,針對可能的智慧財產權約定、工作方式(此可能會影響是否會被認為是僱傭而有勞健保投保疑義)等。
以上,如後續需協助,歡迎與本所聯絡
蘊捷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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