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託導遊買東西,錢已付,導遊先是說東西寄了,但我沒收到,跟導遊說,他後來說要退款給我,我也沒收到款項,以上都是有透過Line聊天內容留下紀錄,想請問是否能透過法律途徑索取款項?
A:
您好:
依民事訴訟法第508條之規定:「債權人之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如您所述,若導遊已經答應要退款給您,但您到目前都沒有收到款項,且所有交易內容都是有透過Line聊天內容留下紀錄,建議您先進行催告,請導遊於幾天內退您款項,若您先前已經有跟導遊約定退款期限,則您可以直接依上開規定檢附Line聊天內容截圖向導遊戶籍所在地之法院聲請支付命令,若對方於20日內提出異議,便會轉入訴訟,若對方未於20日內異議,裁定便會確定,之後得聲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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