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問,公司因投資海外公司而有需要,是否可向法院申請『未受破產宣告之證明』???
可以郵寄給法院嗎? 向法院申請需要費用嗎?
A:
您好,
貴司可以填具民事聲請狀,以郵寄方式向公司所在地法院聲請核發未受破產宣告之證明,法院會函請貴司補繳費用。
以上回覆僅供參考,實際狀況還是要視個案具體狀況才可以提供更具體的建議。
如有任何問題,再請不吝來電賜告。
陳麗雯律師 敬上
泓廷商務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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