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母親未失智前立了遺囑,也在律師事務所公證,兩位公證人,但事後反悔,遺囑拿回,現已失智,亦找不到其遺囑,這様還有生效嗎?
A:
您好,
因您的提問內容,不知所謂"事後反悔,遺囑拿回"是指已向公證人表示無效嗎?如遺囑經過公證生效後,原則上公證人處會留有一份,除非事後有再另立有效遺囑推翻前一個遺囑或向公證人表示撤銷之前的遺囑,原則上之前作的遺囑會仍有效,即使事後立遺囑人已失智,並不會影響之前遺囑的效力。
以上回覆僅供參考,實際狀況還是要視個案具體狀況才可以提供更具體的建議。
如有任何問題,再請不吝來電賜告。
陳麗雯律師 敬上
TEL:02-2542-9950
LINE ID: winnieche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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