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你好
由於日前得知親戚被收押
(去法院報到的當天被收押)
他原本當天是帶著錢想以繳錢的方式來易科罰金的樣子
但最後被直接收押
因為他於去年7、8月時被警察到家裡搜查
他將買來的盜版電影看完後放在網路上轉賣
聽他們家的人說要被關六個月
因為他們家人去看他時有問那邊的人
那邊的人說不是有錢就能保他出來
要等「2個月」後看情況才能知道結果
請問:
1、真的要等「2個月」後看情況才能之道結果嗎?
2、如果要保他出來的話要怎麼計算金額呢?
3、他這樣被收押是代表定罪了嗎?那就是會留下前科了嗎?
(因為聽他家人說他頭被剃了,聽起來很像坐牢!)
4、看守所就是監獄嗎?
5、如果順利出來了是否還有別的問題要解決?
6、和廠商要如何和解呢?
7、他會被當天收押是因為太久沒和解因而造成的嗎?
以上問題懇請律師回覆,謝謝您的幫忙
A:
您好,
文義不清,請先了解是偵查中或審判中的羈押,還是判決後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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