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員工借支 無故離職

員工借支 無故離職


林OO 發問於 2023-02-21 | 臺東 | 其他未分類業

Q: 員工在職期間跟公司借支薪水(有簽借支單),但每個月扣款金額稀少,因為一些公司帳務問題突然提離職,隔天就不來上班了,剩下未扣的金額不小,故想請問律師們
1.該怎麼要回這筆款項呢?
2.簽本票的話不是會有期限限制嗎?怎樣才能確保員工清償前的有效期限?
3.可以請員工提供保證人嗎?員工如未按時還款的話,可以向保證人索討嗎?
謝謝律師們

離職與資遣

瀏覽人數:673

A: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請您先行參照民事訴訟法第508條第1項:「債權人之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

依您所述,建議您可先寄發存證信函或律師函進行催告,要求員工於指定期日內還款,倘仍遭置之不理,則可依上開規定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要求員工償還該筆借款,待法院核發支付命令後,對方可以在20日內提出異議,如對方於期間內異議,屆時會進行訴訟程序,最後由法官來判決對方是否應給付您該筆借款;倘對方於20日內均未提出異議,則您將取得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再持之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執行對方之財產以滿足債權。

以上建議謹提供參考,建議您可以先攜帶相關債權證明文件或資料向律師諮詢,並委任律師協助依據上述規定內容撰擬支付命令聲請狀,以維護自身權益,如有任何問題,也歡迎與我們聯絡,謝謝 (謙理法律地政聯合事務所 04-23726102)


以謙待人,以理服人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