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本身在蝦皮經營賣場,買家下單後可查看買家的信用評價,若發現買家信用不良,賣家拒絕出貨是否違法?
另外,賣場是否可以公告相關規定,例如:買家有多次未取紀錄,恕賣場無法提供服務。或本賣場保有接單及是否出貨的權利.
以下附上蝦皮的服務條款,謝謝!
蝦皮服務條款16.2 買家下單後,賣家應依本平台提供之確認機制確認是否接受訂單,並於確認接受後依成立的訂單內容確實履行。 賣家實際出貨之行為,應視為已接受訂單。
A:
您好,日安:
依您所述,貴網路賣場似乎是不願出貨予評價過低之買家。
如可設定,請設定貴網路賣場勿自動接受訂單,宜手動確認是否接受訂單,並建議貴公司應於買家進入貴網路賣場頁面之明顯處所標註「不接受評價oo分以下之買家,評價過低者,請勿下單」等相類字樣。
【但以上建議僅供初步參考,仍須視具體狀況,方能為準確之判斷。謹建議您宜備齊相關資料,向專業法律人士進一步諮詢。】
運鞍法律事務所
鄭婷婷 合署律師
708臺南市安平區慶平路571號7樓
(06)297-7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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