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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命令查不到對方財產


tOOOOOOOOOOOOO 發問於 2023-02-08 | 桃園 |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Q: 公司有一與個人工作室外包影音專案無法完成,解約返款的解紛,目前已獲法院支付命令,要求對方返還當初預付之定金三萬元.
但至國稅局查詢對方110年資料後,對方名下無財產,也只有一筆某公司支付的款項,無其他繳稅紀錄.
請問
1. 還有其他方式查詢對方的財產嗎?
2. 支付命令有效期限是多久?
3. 我有當初簽約匯款給對方的帳號,可以到法院申請直接申請扣押嗎?
4. 後續要如何進行追討作業?有其他建議方法嗎?

強制執行法 本票裁定與支付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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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一、近年法令因人權等潮流偏向對債務人的保護,故除了財產、薪資,並無其他合法查詢財產的管道。

二、支付命令的時效原則跟隨原本的請求權時效,但如原請求權時效不足5年的話延長為5年,所以如果無法確定的話,請每5年換發1次債權憑證。
三、該帳號名字如果是對方的,則可以強制執行要求扣押看看,如果不是對方的則不能直接要求扣押。

四、另外強制執行法第19條規定,執行法院對於強制執行事件,認有調查之必要時,得命債權人查報,或依職權調查之。故聲請強制執行時,亦可一併聲請法院調查債務人之財產狀況。

以上答覆,若有進一步疑問,或有指正,歡迎來電討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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