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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特休


潘OO 發問於 2023-02-04 | 臺中 | 其他未分類業

Q: 請問我已滿一年有七天的特休,但我已在2/2號離職,還有一天半的特休還沒休完,那這一天半的特休會折薪水給我嗎?

勞、健保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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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依勞基法第38條第四項之規定:「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但年度終結未休之日數,經勞雇雙方協商遞延至次一年度實施者,於次一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仍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又如您所述,您已於111年2月2日離職,而您尚有一天半的特休天數尚未休完,依照前開規定,可知在勞動契約終止後,若勞工有尚未修畢之特休,雇主應發給工資,也就是說,前公司應依照勞基法之規定,將您剩餘1天半之特休天數折算成工資發給予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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