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在前公司擔任產品助理,前公司產品剛被政府抽驗標示不及格,買家求償2百萬,產品出貨前我已離職,產品出貨前最後的QC不是我負責,請問前公司被求償後要告我工作疏失導致公司要賠償的話,有理據嗎?
A:
您好,我是高維志律師,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給您參考
1、如果前公司可以證明確實是您的責任造成公司受有損害,可以提告要求您賠償
2、但必須舉出相關證據,您現階段應避免直接與前公司直接接觸,否則可能被對方蒐證套話
3、建議可以向當地的勞工局申訴,並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4、如果不清楚該怎麼做,或者擔心被誘導說出不利的自白,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討論後續的對策與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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