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智慧財產權.營業秘密 被line 上的減肥師傳簡訊說

被line 上的減肥師傳簡訊說


潘OO 發問於 2023-01-06 | 臺北 | 其他

Q: 之前在line上找了瘦身師,他很快就給我推薦了產品,我並不想買但是我不會拒絕只好同意,給了電話號碼和名字,講好取貨日期,但我是個學生沒有錢取貨所以並沒有取,現在她傳簡訊要告我我該怎麼辦

電子商務法規 消費者保護法

瀏覽人數:201

A:  按「滿十八歲為成年。」、「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有限制行為能力。」民法第12、13條分別定有明文。次按「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及受意思表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但純獲法律上利益,或依其年齡及身份、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訂立之契約,須經法定代理人之承認,始生效力。」民法第77、79條分別定有明文。
依您所述,您為學生若未滿18歲則為限制行為能力人,且瘦身產品並非您日常生活所需,顯見您與對方的契約效力未定,須待法定代理人承認,始生效力。此可參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109 年度南小字第 327 號民事判決。
另即便您非限制行為能力人,因本件屬通訊交易之範疇,有「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及消保法規定之適用,瘦身產品如非屬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第1、2款之範疇,則得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之規定,得逕行退貨。
謝謝您的詢問!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